陕西通报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农药残留及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陕西通报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农药残留及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hyde656 2025-08-04 装修奥秘 3 次浏览 0个评论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过抽检发现部分超市和购物中心销售的糖三角馍、红薯淀粉和锅巴等商品,存在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污染物超标等问题。此外,部分食品还存在农药残留超限值问题。其中西安市雁塔区鑫荣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沃柑,1批次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安市长安区邹会奎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1批次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次公布的食品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农药残留超限值

通告显示,此次抽检过程中发现两家企业存在农药残留超限值问题,其中西安市雁塔区鑫荣水果批发部销售的沃柑,1批次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此外,西安市长安区邹会奎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1批次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用于植物时,具有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微生物污染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检中发现,渭南市卤阳湖湘世缘万佳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韩城盛世味业调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艾尚厨牌红薯淀粉,1批次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受霉菌污染后会腐败变质,失去其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规定,淀粉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1000CFU/g。淀粉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状况不佳;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受酵母污染后会腐败变质,失去其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规定,淀粉中酵母的最大限量值为1000CFU/g。淀粉中酵母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等。

此外,西安市阎良区亿盛客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周至县小苏苏零食厂生产的焗小二牌椒香麻辣味手工锅巴,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

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通告称,汉滨区乐佳宜购超市销售的小圆馍和糖三角馍,各1批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食品添加剂中常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长期过度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违规超范围使用。

经过抽检发现,西安市临潼区全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千叶豆腐,1批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又名花秋酸,其抗菌性强,能抑制细菌、真菌和酵母的生长,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规定,在豆干、豆腐、豆皮等中不得使用。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违规添加。山梨酸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几乎对人体无害,只要摄入量在食品安全限量范围内并不影响人体健康,但如果长期大量服用,会给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告中称,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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